2011年9月2日

伊莎貝爾廣告短評

第一次看的時候,有一種大快人心的感受,女主角終於可以不用忍受這堆鳥氣了,但總覺得有哪裡怪怪的。腦袋不好,細想了幾天,再加上自我腦內補完,才察覺哪些部份讓我覺得怪。

  1. 「爛房東 + 爛房子」、「爛工作」、「爛店員」都跟結不結婚無關。沒有人規定還沒結婚就不能搬走、不能換工作、不能放手 Shopping。
  2. 「住更好的房子」、「不工作讓人養」、「放手 Shopping」都是錢能辦到的事情。不是只有老公才能給錢,爸媽能給錢,長輩能給錢,包養人也能給錢。
  3. 結婚也許是一件能讓生活更愉快的改變,前提是雙方都會更愉快。如果只有其中一方在付出,另一方都在爽,這只會讓被期許付出的那一方對婚姻更卻步。
  4. 明明是自己能解決的事,為什麼一定要別人來拯救呢?跟這樣的人結婚日子好像不會比較好過。

接下來再講一些影片細節的問題。

水龍頭篇:

  • 三小時前男友說要結婚,女生可以準備搬家了。為什麼三小時後還跟房東說那麼多,不是不住了?
  • 房東幹嘛不閃,乖乖站在那邊被噴?被水噴到會石化?

咖啡篇:

  • 氣焰這麼囂張的老闆,竟然沒破口大罵,傻傻愣在那邊?

藝術品篇:

  • 連價錢都不問就買,真的能跟這樣任性的人結婚嗎?
  • 店員擺臉色還是照買,這不是鼓勵全天下的店員用激將法嗎?

我應該是太閒了,才會寫這些。生命應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啊,這三個廣告又不美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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